一、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价格认定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价格认定工作的情形。
不限。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②如实填写《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价格认定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只进行面试,市发展和改革局将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即政审、体检环节)。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6.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落选名单中按排名先后、自愿原则递补进行下一步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因招聘岗位所涉及专业为紧缺专业,可按实际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按1:3比例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为考核人选。
3.体检。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发展和改革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一)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按规定缴交;下乡补助、伙食补助、通信费补贴按公务员标准执行;加班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年度考评合格奖励1个月工资。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考生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出现岗位出现空缺,考生报名时,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侯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政治考察、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咨询电话: 6225485(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9日